位于潋江镇楼街,书院建于清乾隆三年(1738年),为庭院式建筑,由门厅、讲堂、拜厅、魁星阁、文昌阁等组成,占地面积4903平方米。 1929年4月,毛泽东作为红四军党代表在这里传达了中共六大会议精神,并在此主办土地革命干部训练班。1930年至1934年,书院为兴国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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